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频繁闪辞得不偿失职业忠诚度评价降低

来源:沌口人才网-求职-招聘-找工作 时间:2018-11-28 作者:沌口人才网-求职-招聘-找工作 浏览量:

 “这份工作不太适合我”、“工作没有前途”……一些新参加工作的大学生常常发出如此感慨,他们多则工作半年有余,少则刚刚经历1至3个月的试用期,作为职场新人,他们带着焦虑频繁跳槽。


  违反服务期约定需承担违约责任


  小何是某机械公司新招聘的大学生,月工资3000元。因为该公司要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,所以出资将小何送到国外培训了2个月,并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合同。小何回国后觉得自己工资待遇比较低,便向公司递交了辞职信。公司将小何起诉到法院,要求小何承担违约金5万元。
  法官提示: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,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,并安排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,双方可以订立协议,约定服务期限及违约金事项。因此,职场新人违反服务期限的约定,在服务期限内提出辞职,需要依法向公司支付违约金。这对于刚刚入职、经济能力较弱的大学生而言,不啻为一笔高额费用,因此在与用人单位约定了服务期限的情况下,职场新人辞职时要非常慎重,充分考虑到违约后果再做决定。


  频繁跳槽导致社会保险断缴


  小李参加工作一年多,已先后换3份工作,常常是单位的社保手续还没有办妥便离职了。一次生病住院时小李慌了,因为之前一年他没有社会保险缴费记录,也就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。

 法官提示:社会保险关系到劳动者日常的生病就医以及退休后养老金的领取。一些职场新人由于频繁跳槽,使得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代扣代缴工作处于不稳定状态,极易导致社会保险的断缴、少缴,使职场新人的职业保障处于非常不利的情况。因此,职场新人即便辞职也要保证自己的社会保险按时、足额缴纳,否则事后补缴手续非常繁琐。


  闪辞导致职业忠诚度评价降低


  小苏在某出版社工作刚过试用期,因为感觉工作没有前途,小苏又去应聘一家知名出版集团,当面试官了解到小苏在原单位仅工作3个月便辞职后摇了摇头。
  法官提示:用人单位往往将工作的稳定性和劳动者的职业忠诚度联系在一起,对工作不稳定的劳动者往往忠诚度评价较低。入职不久便闪辞的职场新人到新公司求职时,新公司常常担心职场新人会同样不安分。新毕业的大学生在积累职场经验的同时,也要认识到相对稳定的从业经历是今后发展所需的重要资历之一,频繁闪辞得不偿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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